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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如何申請小食牌照指南

食環署無教你的知識

小食牌照與食物製造廠牌照

「小食牌」是很多人會攪亂的字眼,我們常常將「小食牌」與「小食食肆牌照」混淆。

「小食牌」一般是指售賣小食作外賣零售的牌照,正確名稱是「食物製造廠牌照」。「食物製造廠牌照」可以售賣任何類別食品(例如飯類、中式食品、西式食品、日式食品及珍珠奶茶等)。但「食物製造廠牌照」不能夠堂食,只能外賣零售。因為小食店一般會領取「食物製造廠牌照」,所以常常被人稱為「小食牌」。

「小食食肆牌照」是指可以售賣食環署指定類別的食品,一般適合粥店、麵店、咖啡店、糖水店或西式輕食店。「小食食肆牌照」可以提供坐位供客戶堂食,但可以售賣的食品類別不及「食物製造廠牌照」。

小食牌照賣飯可以嗎?

「小食食肆牌照」不能夠賣飯類,只能售賣食環署指定的食品類別。

 「食物製造廠牌照」可以賣飯類。

小食食肆牌照要求有什麼?

「小食食肆牌照」俗稱為「細牌」,有關的出牌要求比「普通食肆牌照」較爲簡單,但比「食物製造廠牌照」較複雜及需時長一點。持有這類小食食肆牌照的餐廳,是可提供堂食及售賣預先製作的食物。

「小食食肆牌照」的製作食物範圍、廚房面積不得少於4.5平方米(約50平方尺),食環署建議選用不少於20 平方米的舖頭申請「小食食肆牌照」。

「小食食肆牌照」要求店鋪必須備有洗手間,最少男廁及女廁各一個,而衛生設施的數量則視乎顧客及員工人數而定。

消防系統方面,消防處會在審批時跟據處所的風險不同而要求不同的消防系統以足夠發牌要求。

 防火及逃生要求方面,屋宇署在收到食物牌照的申請後,會到現場察視環署,並就處所發出發牌條件,例如逃生通道的要求、耐火物料要求及需要向屋宇署申報新建的構建物。

申請小食牌程序 (小食食肆牌照)

基本申請「小食食肆牌照」的流程如下:

  • 選好舖址
  • 與牌照顧問一同到場視察
  • 繪製平面圖則
  • 向食環處遞交食物牌照申請
  • 相關部門會進行實地考察
  • 食環署發出「發牌條件通知書」
  • 完成裝修
  • 取得暫准食物牌照
  • 食環處、消防處等各部門進行實地驗收
  • 取得消防證書及通風證書
  • 取得正式食肆牌照

正在計劃開展飲食生意的你,同時對以下項目想有深入了解,可以參加我們的工作坊:

  • 選舖要點
  • 租舖流程
  • 圖則規劃
  • 進行裝修
  • 小食牌照限制有那些

    「小食食肆牌照」的限制最主要是來自可以售賣的食品類別,我們只能在6個食物類別中選其中一個類別,因此限制了可以營運的業務。

    下列就是「小食食肆牌照」可以售賣的食品類別,只能選擇售賣其中一類食物:

    A類 (適合粉麵舖)

    • 用肉類、雜臟、魚或海產食物烹製的湯麪∕湯米;
    • 上湯雲吞及上湯水餃;
    • 油菜;
    • 飲品
    • 5種自訂小食

    B類 (適合粥舖)

    • 用肉類、雜臟、雞鴨、魚、海產食物或田雞烹製的粥品;
    • 飲品
    • 5種自訂小食

    C類 (適合咖啡店或西式輕食店)

    • 麪包、蛋糕及餅乾;
    • 多士,包括西多士;
    • 三文治;
    • 克戟、班戟及蛋奶格子餅;
    • 燕麥片粥及即食麥片;
    • 點心;
    • 蛋;
    • 火腿、醃肉、香腸、罐頭肉類及罐頭魚類;
    • 湯類;
    • 用罐頭湯或湯粉烹製的通心粉∕意大利粉;
    • 飲品;
    • 熱狗;
    • 冷盤及雜菜∕雜果沙律;
    • 漢堡包;
    • 罐裝啫喱或用啫喱粉製成的啫喱;
    • 用包內預製的伴湯料烹煮的即食麪∕米粉;以及
    • 5種自訂小食

    D類  (適合只售賣少量食品的咖啡店)

    • 麪包、蛋糕及餅乾;
    • 多士(西多士除外);
    • 不需烹煮或煎炸的三文治;
    • 腸卷及其他以預先煮熟的肉類做餡的點心;
    • 煮蛋;
    • 飲品;
    • 熱狗;
    • 冷盤;
    • 蛋奶格子餅;以及
    • 5種自訂小食

    E類 (適合糖水舖)

    • 烹製糖水;
    • 燉蛋;
    • 罐裝啫喱或用啫喱粉製成的啫喱;
    • 豆腐花(只限預製);
    • 飲品;
    • 甜品(只限預製);以及5種自訂小食

     F類** (適合不在上述5個類別的食品而想申請小食食肆牌照)

    • 特別食品(售賣一種食品);
    • 湯類(用罐頭湯或湯粉烹製而成);
    • 飲品;
    • 5種自訂小食

     **食環署考慮有關申請時會逐項考慮。

    外賣小食牌照要求有什麼(食物製造廠牌照)

    「食物製造廠牌照」由於不能提供堂食,因此發牌要求會比「小食食肆牌照」簡單一些。

    「食物製造廠牌照」的製作食物範圍面積不得少於6平方米(約65平方尺),我們建議選用不少於10 平方米的舖頭申請「食物製造廠牌照」

    「食物製造廠牌照」要求店鋪必須備有最少一個洗手間,而衛生設施的數量則視乎員工人數而定。

    消防系統方面,消防處會在審批時跟據處所的風險不同而要求不同的消防系統以足夠發牌要求。

    由於「食物製造廠牌照」不會有客人堂食,因此屋宇署的發牌條件會比「小食食肆牌照」簡單。

    如何申請小食牌(食物製造廠牌照)

    基本申請「食物製造廠」的流程如下:

    • 選好舖址
    • 與牌照顧問一同到場視察
    • 繪製平面圖則
    • 食環處遞交食物牌照申請
    • 相關部門會進行實地考察
    • 食環署發出「發牌條件通知書」
    • 完成裝修
    • 取得暫准食物牌照
    • 食環處進行實地驗收
    • 取得正式食肆牌照

    臨時小食牌

    「臨時牌照」的正確名稱是「暫准牌照」;在辦妥食環署發牌條件,由工程師加簽確認後,便可先獲簽發「暫准牌照」,但持牌人在獲簽發牌照後,仍須遵守消防處或其他政府部門已訂定或會在日後訂定的一切發牌條件。「暫准牌照」有效期6個月,這段時間食環署等政府部門會到場驗收舖頭的衛生、結構及消防等項目。若各個項目都合格後就可以簽發「正式牌照」。

    小食牌照費用

    「小食食肆牌照」費用

    「小食食肆牌照」:費用以處所的樓面面積計算,100平方米或以下的食肆,每年的牌照費用為1,810至3,690元;100平方米以上至250平方米的食肆,每年的牌照費用由2,270至8,355元不等;250平方米以上的食肆,每年的牌照費用由4,960至185,250元不等。

    「食物製造廠牌照」:費用以處所的樓面面積計算, 100平方米或以下的食物製造廠,每年的牌照費用為3,740;100平方米以上至250平方米的食物製造廠,每年的牌照費用由4,690至8,450元不等

    小食牌照頂讓手續有那些

    首先食牌設有扣分制度,轉讓前要先了解持牌人曾否違例及扣分。另外店鋪的結構有否改則、是否違例建築等都會影響牌照轉讓的申請。若頂手涉及器材、傢具等實物,建議列出物品清單及其狀況用於跟進。

    遞交食牌轉讓申請時,需要夾附一份由註冊工程師簽署的無僭建證書,這些一般都會由牌照顧問負責處理。當食環署收到申請後,食環署幫辦會到場視察確保處所無問題後就會安排轉名手續,一般需要1.5-2個月時間完成。

    食物牌照種類

    其實食環署提供好多不同牌照類別,包括:

    • 普通食肆牌照
    • 小食食肆牌照
    • 食物製造廠牌照
    • 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
    • 工廠食堂牌照
    • 冰凍甜點製造廠牌照
    • 奶品廠牌照
    • 綜合食品店牌照
    • 燒味及滷味牌照

    雖然牌照有很多不同類別,因我們最常申請的只有三個:

    • 普通食肆牌照
    • 小食食肆牌照
    • 食物製造廠牌照

    飲食業租舖注意事項
    避開租舖陷阱

    • 租鋪程序簡單認識
    • 租鋪飲食須要注意
    • 租商廈注意
    • 簽租務合約注意事項
    • 租約內應有的細節
    • 租舖佣金
    • 選擇好的商舖

    小食牌照廁所要求

    申請小食牌照的其中一項條件,就是必需根據餐廳預計可坐的人數而提供洗手間,因此在租舖前亦需要留意店舖總面積,以及是否有足夠廁所。洗手間的數量要符合建築物條例要求。一般都由食物牌照顧問計算。

    什麼樓宇類型可開小食店?

    能夠申請小食店牌照的樓宇類別包括以下:

    • 購物中心/商場
    • 政府屋苑/私人屋苑內作食肆用途的店鋪
    • 在非工業用途的商業大廈/地鋪
    • 其他(例如己更改土地用途的物業)

    需要另加簽牌照的食品

    限制出售的食物是需要食環署加簽才能售賣,根據《食物業規例》 (第 132X 章 )的規定,除非獲得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書面准許,任何人不得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限制出售的食物」一般是指:奶類或任何奶類飲品、軟雪糕、冰凍甜點、涼茶、非瓶裝飲料、燒味或鹵味、切開的水果、涼粉、刺身、壽司、生蠔 及供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肉類。

    當你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需要盡快告知食物牌照顧問,因為不同的限制出售的食物會影響發牌條件。

    酒牌

    如果你想在餐廳內售賣酒類,供顧客在食肆內飲用,必須取得酒牌局發出的酒牌。

    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 及 售賣酒類飲品 是需要申領酒牌的。

    向酒牌局提交申請後,有關申請會轉交警務處處長、相關地區的民政事務專員、規劃署、消防處、屋宇署、房屋署、建築署及食環署等徵詢其意見,考慮因素包括申請人是否適當人選等。基本上申請人的個人品格、相關工作經驗等會影響申請。

    緊記於處所顯眼處展示「禁止任何十八歲以下人士在處所內進飲酒類飲品」的告示。

    酒牌是可以轉讓的,但申請人同樣要經過審批,相比申領食肆牌照針對裝修、設備等事項,酒牌更為關注申請人是否適當人選。另外,持牌人必須親自管理該處所,對於想開分店或不親自經營者,建議事前計劃周詳。